購買投資型保單業務口頭承諾保本,賠錢能退嗎?簽名錄音是鐵證!

許多人常聽到無論是銀行理專或是保險業務說:「這個商品每個月固定配息,利率比定存還好,而且還保本!」在低利率時代,這樣的說詞極具吸引力。然而,當你發現帳戶裡的本金開始縮水,才驚覺自己買的根本不是「存款」,而是盈虧自負的「投資型保單」。

最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發布了一則判決,114年評字第1045號,有一位民眾在銀行的理專推薦下,買了 A 人壽的好幾張「變額壽險」(即投資型保單)。民眾覺得當時理專說這東西「保本」、每月固定配息,比定存還好,所以才投入了大筆資金(台幣 454 萬 + 人民幣 105 萬)。結果後來發現這保單根本不保本,本金還變少了,氣得要求銀行退還所有保費 讓我們透過這個案例,看懂金融消費爭議中的「證據」攻防戰。

案例回顧:數百萬養老金的保本夢碎

在這個案例中,申請人主張銀行理專在銷售過程中,未告知投資風險,並誘導其相信保單可以「保本」且「每月固定領息」。申請人表示,自己是在理專的引導下才完成投資屬性問卷,甚至指控部分問卷內容非本人填寫

然而,銀行端提出了強有力的反證:

  • 投資屬性分析(KYC): 紀錄顯示申請人透過手機網銀或親自簽名完成了風險評估,結果顯示其為「成長型」投資人,具備承受風險的能力

  • 文件簽署: 申請人在「重要事項告知書」及「風險預告書」上簽名,文件上清楚載明「不保證投資收益」、「最大損失可能為零」等警語,文件上都有民眾親筆簽名,確認知道投資風險,且知道「不保證獲利」

  • 售後電訪錄音: 最關鍵的一擊來自保險公司的電話照會錄音。當客服詢問:「投資標的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,您了解嗎?」、「本金可能受損,您了解嗎?」申請人皆回答:「了解」、「對」

投資型保單的績效「比定存好」是真的嗎?

投資型保單的組成結構包括保險和投資,其保費會被分離為兩部分:

  1. 支付保險成本和費用,
  2. 「分離帳戶」進行投資,其投資盈虧由保戶承擔並享有。

這種保單的關鍵結構包括分離的帳戶,即保障帳戶與投資帳戶、保費支出的分流、以及根據保戶選擇而投資的標的,而投資標的通常是基金,這時候一句耳熟能詳的廣告詞浮現,「投資一定有風險,基金投資有賺有賠,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」,因此投資型保單一樣須承擔投資風險,盈虧自負。 

為什麼「理專業務說過的話」不算數?

很多民眾在爭議發生時,會強調「是理專口頭保證的」。但在法律與評議實務上,書面證據與錄音證據的效力遠大於口頭指控

評議中心在判決理由中指出,基於「契約自由」及「契約嚴守」原則,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(簽名確認),契約即成立 。除非民眾能提出具體的客觀事證,例如理專的錄音、LINE 對話紀錄證明其保證保本,否則一旦你在寫著「盈虧自負」的文件上簽了名,又在電話中承認「知道風險」,事後要主張「被騙」是非常困難的。

投資型保單的 3 大迷思與陷阱

從本案可以歸納出常見的銷售爭議點:

  1. 高配息不等於保本: 許多「類全委」保單有資產撥回機制(配息),但條款通常會註明「資產撥回來源可能為本金」。這意味著如果你領的息來自你的本金,你的帳戶價值就會下降

  2. 忽視「契約撤銷期」: 收到保單的隔日起算 10 天內,是消費者的黃金反悔期。本案申請人錯過了契徹期限,且長期領取配息未有異議,被視為默認接受契約內容,竟然領了配息很久才來吵著要退錢 

  3. KYC 問卷隨便填: 為了買到高風險商品,有些民眾會配合理專在問卷上勾選「高風險承受度」。一旦發生虧損,這份問卷反而成為銀行證明「你有能力承擔虧損」的最佳護身符

投資有賺有賠,購買投資型保單需量力而為

投資型保單本身是中性的金融工具,適合能承擔風險且有保障需求的族群,也非常適合願意定期定額長期持有的族群,如果您追求的是「保本」,標榜「高配息」的變額壽險就要注意。下次遇到推銷,不妨要求將「保本保息」的承諾寫在紙上並蓋章。最重要的是,接到保險公司電話照會時,請誠實回答,如果聽不懂或發現與理專說的不同,請大聲說「我不清楚」,這才是保護您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。


給保戶或業務的 3 個實用提示

  1. 保戶注意 – 電話照會別敷衍: 保險公司打來的「售後電訪」不是例行公事,而是蒐證過程。如果在電話中對「不保本」、「盈虧自負」等問題回答「是/了解」,未來若以「理專沒說」為由申訴,勝訴機率極低。本案申請人就是因為錄音中承認知情而敗訴

  2. 業務注意 – KYC 真實性: 協助客戶填寫投資屬性問卷(KYC)時,務必確保內容符合客戶真實狀況。雖然本案中銀行因程序完備勝訴,但若客戶能舉證理專「代填」或「教唆填寫不實內容」,業務員仍可能面臨重罰。

  3. 權益提醒 – 善用 10 天契撤期: 收到紙本或電子保單後,務必在 10 天內詳閱條款。如果發現內容與業務員當初說的「保本」不符,請立刻行使「契約撤銷權」,這是無條件拿回全額保費的唯一機會

常見問題 (FAQ)

Q1:為什麼我都賠錢了,評議中心還不判銀行賠我錢?

A: 投資本來就有賺有賠。評議中心審理的重點不是「你有沒有賠錢」,而是「銀行有沒有騙你」以及「程序是否合法」。如果銀行已盡到風險告知義務,有簽名、有錄音,且商品符合您的風險屬性,投資虧損就必須由保戶自行承擔

Q2:理專當時跟我說「跟定存一樣」,我沒有錄音怎麼辦?

A: 這會非常不利。法律講求證據,若文件上白紙黑字寫著「不保本」,而您無法舉證理專有不當話術,通常會以書面契約為準。建議未來與理專溝通時,保留 LINE 對話紀錄或相關文宣作為佐證。

Q3:投資型保單的「配息」可能來自本金,這是什麼意思?

A: 意思是當投資績效不好,賺的錢不夠發配息時,保險公司會拿你原本存進去的錢(即本金)配發給你。這會導致你的保單帳戶價值,即本金越來越少,甚至影響未來的獲利能力。本案中電話錄音也特別確認了這一點

 

既然投資型保單跟投資商品一樣盈虧自負,為什麼要買投資型保單,什麼樣的族群可以考慮投資型保單呢?歡迎加入line@討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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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參考:

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10條 契約撤銷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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